为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,提升教学质量,保障学校可持续发展,根据相关政策及办学实际,经规范程序审议,现将我校学费调整核心事项公示如下:
一、政策依据与制定背景
因学校持续加大师资、教学设施、育人环境投入,经成本测算启动调整工作,本次调整严格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江西省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》(赣发改价管规〔2023〕138号)。
二、定价程序与审议过程
学校完成财务审计和办学成本核算,经党支部会议、校长办公会专题审议,形成合规调整决议,严格履行调费程序。
三、公示事项与执行细则
1. 调整标准: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,上饶宇瞳中等职业学校、上饶市宇瞳技工学校学费统一调整为4500元/学期/生。
2. 其他收费:学校住宿费、教科书费、体检费、校服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严格按原公示标准执行,不额外增设收费项目。
3. 执行原则:本次学费调整严格落实“老生老办法,新生新办法”政策——2026年秋季学期前(含2025年秋季、2026年春季学期)入学的在校生,仍按原学费标准缴纳费用;2026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新生,按调整后收费标准执行。
4. 公示期限:本次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-2月9日,公示期间设立专项受理通道,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。
四、监督与配套措施
1. 监督反馈:反馈热线0793-5266888,现场反馈可至学校和光楼一楼招生办接待处。
2. 资金用途:新增收入将全部用于改善办学条件、加强师资建设、优化育人服务等方面。
3. 助学保障:落实国家奖助学金政策,帮扶困难学生,确保不因学费调整影响学业。
感谢社会各界对我校办学工作的理解与支持!我校将持续提升办学水平,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。
特此公告。
上饶宇瞳中等职业学校
上饶市宇瞳技工学校
2026年1月29日